You are here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條例
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條例
香港醫院派奶粉樣本有違世衞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母乳團體促政府立例執行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香港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愛嬰醫院香港協會及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今天聯合舉行記者招待會,指近日荃灣港安醫院派錯奶粉事件,致令衞生署勒令該醫院暫停派發奶粉樣本。這事件反映出私營醫院代奶粉商派發奶粉樣品的情況非常猖獗,有違世界衞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於1981年頒佈《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後稱《守則》)* ,乃不恰當使用母乳代用品行為。該兩個母乳團體促政府立例執行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此《守則》的目的是透過提供足夠的資訊以及適當的銷售及分銷手法,保護及推廣母乳餵哺,並確保母乳代用品恰當地獲使用,從而為嬰兒提供安全而且充份的營養。可惜,香港現時並沒有將此守則立法執行,令奶粉商可任意送贈奶粉樣本予本港私營醫院,變相為理想宣傳渠道,營造不利母乳餵哺環境。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愛嬰醫院香港協會葉麗嫦醫生稱,該《守則》全球已有30個國家制定成為法律(見表),而香港則為自律性執行某些條文,近日公營醫院為避免違反《守則》,正進行以投標方式購買嬰兒奶粉,短期內將停止接受奶粉商的送贈奶粉。
葉醫生續稱:「唯有將《守則》立法才有效規管奶粉商經醫院派發奶粉樣本,以及遵守各項守則要點。」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署理主席黎黃佩嫦指出,由於《守則》並未在港立法,以致奶粉商可肆無忌憚地進行五花八門的銷售推廣,包括向準媽媽/初為人母以媽媽會,或BB會的方式推銷其配方奶粉,又或向醫療機構派發免費奶粉樣本及禮品等,部份宣傳刊物更有誤導成份,使不少媽媽們相信奶粉的營養價值與母乳相同,甚至比母乳更為優勝。
黎太指出:「我們要保護母乳,故希望以立法方式去遏止奶粉商的無孔不入的宣傳手法,更希望各私營醫院及私人執業醫生停止代為派發奶粉樣本,從而令更多媽媽能夠為他們的孩子作出最佳的選擇 – 以母乳餵養嬰兒。」
不可只怪奶粉商
文/陳潔玲醫生
奶粉的「三聚氰胺」搖身一變,成了香港母乳育嬰協會新聞稿的「三罪不安」,用以譴責跨國奶粉商在本港的三大違規行徑,漠視世衛在1981年頒布的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條例(International Code of Marketing of Breast-milk Substitutes〔註 一〕),當中包括:一、促銷奶粉手法「踩過界」,例如對未有臨床證據的添加物質形容得天花龍鳳,又或斷章取義,以「最多兒科醫生推介」等字眼誤導視聽;二、在醫院或診所派送免費奶粉或其他相關產品;三、以解答育嬰問題為名,實以貼身宣傳為推銷,或以成立「媽媽會」等心戰策略,霸佔初生嬰兒的「奶市場」,把母乳邊緣化,令普羅大眾先入為主,誤信「食奶粉至正常」。
前衛生署研究主任、現職聯合國兒童基金(UNICEF)方欣浩以〈毒奶粉過後給母乳一個機會〉為題(《信報》10月6日),指出世衛的條例不具法律約束力,各國政府須自行立法,才能令條例發揮影響力。
毒奶粉過後 給母乳一個機會
文/方欣浩
很多人對於毒奶粉事件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奧運搞得多好都沒用。剛剛閉幕了,中國的故有國際形象又在這次毒奶粉問題中重新展現在國際間。不過,筆者的第一個反應卻有所不同。我只是覺得,為了孩子,是時候真真正正的給母乳一個機會了。
看著電視上的各種奶粉廣告,務求準確捕捉父母望子女成龍的心態,經常說加了這種物質那種物質,可以令嬰孩腦部發展得更快,比其他嬰孩更加醒目。然而,大家根本沒有辦法知道自己給嬰孩吃的是什麼。之前有二噁英,現在又來一個三聚氰胺。
母乳育嬰會盼重建哺乳文化
「三聚氰胺」引起大眾對奶粉安全的關注,不過香港母乳育嬰協會認為,不單只奶粉內所含成份重要,奶粉商的銷售手法同樣重要,更指各大奶粉商一直在誇大奶粉的營養成效,以致公眾容易被誤導,間接剝奪嬰兒接受母乳的權利。協會希望政府為《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立法,重建餵哺母乳的文化。
列舉奶粉商三宗罪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華陳正容指出,各大奶粉商普遍犯上三宗罪,包括推出含有誤導成份的強勢廣告促銷奶粉、向醫院及診所派發免費奶粉,又或透過成立「媽媽會」,以解答育嬰問題來巧立名目,推銷奶粉。
更多母親餵人奶避毒奶粉
毒奶粉風波下,更多母親選擇餵哺母乳,有團體也踢爆奶粉商的廣告,宣稱產品能提升嬰兒智力,有誤導成份。
奶粉廣告「三罪不安」
母乳育嬰協會主席華陳正容昨稱,因內地奶粉被揭發含有三聚氰胺,最近更多母親查詢餵人奶事宜,但其實本地奶粉廣告也有「三罪不安」,就是違反《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第一罪宣稱奶粉媲美人奶,第二罪是於醫院內送贈奶粉予產婦作推廣,第三是成立媽媽會等作「貼身宣傳」:「守則都係禁止呢啲宣傳行為嘅,咁令到我哋啲媽媽好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