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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
禁止醫院接受奶粉商提供的免費配方奶
醫院接受配方奶後,往往隨意提供予媽媽,令延遲哺乳情況變得普遍並降低母親哺育次數,甚至令寶寶產生乳頭混淆,大大影響哺乳成功率
事實上愛嬰醫院委員會自 1992 年成立以來,便一直致力推動各醫院及婦產中心成為「愛嬰醫院」。而要成為「愛嬰醫院」,各所醫院和婦產中心除必須落實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世界衛生組織所提出的《成功母乳育嬰十項指引》外,更不能接受免費/廉價母乳代用品、奶樽或奶咀。現時全球總其有 14,300 多間愛嬰醫院,單計中國便有超過 6,000 間,但香港則尚未有一間符合資格。立法禁止醫院接受奶粉商提供的免費配方奶,絶對是支持愛嬰醫院委員會工作的重要一步。
限制奶粉廣告,尤其是不能以十二個月或以下嬰兒為對象
奶粉商舖天蓋地的廣告宣傳,令社會大眾誤會奶粉營養成份較母乳高,為哺乳媽媽加添壓力,從而誘發母親不考慮餵哺母乳,甚至提早放棄。
過往多年消費者委員會便曾多次指出奶粉銷售商現時的一些做法(例如在嬰兒奶粉產品的包裝上使用「接近母乳」或「全新配方更接近母乳」等宣傳字眼,以及透過廣告或其他形式推廣其產品),違反了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規定公眾場所設置育嬰間,配合哺乳需要
目前大多數公眾場所均未有設置育嬰間,不利哺乳媽媽外出哺乳及照顧嬰幼兒,甚至令媽媽要到洗手間餵哺,有損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形象。
增加產假至六個月,並增設爸爸有薪陪產假
為配合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全母乳餵哺至少達六個月,故要求增加媽媽產假;另設爸爸陪產假,為母嬰提供實質協助,讓媽媽安心為寶寶健康奠定良好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