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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哺餵母乳 通行無阻
摘自中廣
政府鼓勵媽媽哺餵母乳,不過五年前卻有五個媽媽,因為在台北故事館中哺餵母乳遭到館方歧視,讓媽媽公開哺乳的問題引起社會重視,經過婦女團體與關心這個議題立委的長期奔走,立法院總算在日前初審通過了「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讓媽媽可以在公共場所大方的哺乳。非常享受哺餵母乳時,能和寶寶有親密接觸的母乳哺育協會理事長林君怡說,「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如果最後能完成三讀,最重要得就是能讓所有哺乳媽媽都能很自在。
曾經因為公開哺餵寶寶母乳,而遭到路人異樣眼光的張小姐說,能訂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代表整個社會環境越來越友善。
除了社會大眾的觀念在改變,這次修法中也特別對公共場所要設置哺乳室和集乳室訂出規範,只要是達到一定面積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或是服務場所達一千平方公尺的鐵路車站、航空站和捷運交會轉乘站,以及營業場所達一萬平方公尺的百貨公司、量販店,都必需要依法設置哺、集空間,而禁止、驅離或妨礙婦女公開哺乳者,更會被處以最高三萬元的罰鍰,林君怡建議,其實各單位可以依據女性需求,將哺、集乳室,擴大功能成為親子互動的空間。
媽媽爭取上班餵母乳
摘自太陽報 此乃參考作用
營養豐富的母乳可增強孩子免疫力,但本港母親餵哺母乳的持續率偏低,僅有一成二人餵哺至孩子四至六個月大。香港母乳育嬰協會昨在會展舉行集體哺乳行動,以行動宣揚「母乳最好」。該會批評政府聲稱支持母乳餵哺,但沒有實際措施,令不少想以母乳餵哺的母親因欠缺配套而卻步,即使用母乳餵哺也遭歧視,建議政府立法制訂婦女上班哺乳時間。
20名母親會展集體哺乳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昨邀請約二十名母親,在會展同時以母乳餵哺孩子。協會署理主席黎黃佩嫦表示,本港現時有七成三母親以母乳餵哺孩子,但只有一成二人會持續餵哺至孩子四至六個月大,這與婦女產後復工有關。她指出,婦女可餵哺母乳至孩子半歲大,其後配以固體食物直至孩子自然離乳,但因政府及私人機構未能提供適當的哺乳環境或擠奶時間,令婦女被迫在復工前停止以母乳餵哺。
黎太認為,政府對母乳餵哺宣傳不足,令人以為母乳餵哺是小眾要求。協會曾爭取增加公眾地方的育嬰間及立法制訂上班哺乳時間,但政府只稱會鼓勵機構實行。現時已有一百二十多個國家及地區包括中國、台灣、菲律賓實施上班哺乳時間。
政府物業將設50 間育嬰間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未來數年間,政府物業內將會有最少50間新育嬰間落成。
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提問時,指雖然政府一直表示支持以母乳餵哺嬰兒,但設有育嬰間的大部分是母嬰健康院及醫院,設於其他政府建築物的育嬰間數目寥寥可數。
周一嶽在書面答覆中表示,未來數年間,政府物業內將會有最少50間新育嬰間落成。
其中,康文署預算會在策劃中的新工程設置約30 個育嬰間,以及在約10 個現有場地設置育嬰間,當中包括圖書館及其他文康設施。在政府合署內也將增設四間。
摘自明報 此乃參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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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今與食衞局副局長會晤
育嬰間指引意見收集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今與食衞局副局長會晤
逾千名市民支持「立法設置育嬰間」 官方指需時待公眾接納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今日與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梁卓偉教授會晤,主要是跟進「立法設置育嬰間」事宜及分享母乳餵哺媽媽們日常所面對的困難,會議結束前,該會代表更呈交逾千名支持「立法設置育嬰間」的市民簽名,望副局長代表轉交周一嶽局長。是次會議由民主黨李永達立法會議員發起,且更有其他政府部門代表出席,包括食物及衞生局、建築署、屋宇署及城市規劃委員會。
席間,香港母乳育嬰協會發表對<<育嬰間設置指引>>的意見,該會副主席鄧妙智表示: 「此指引只為供建議及參考用途,為使有關指引具法律效力,本會希望政府能立法規管新建公眾使用的樓宇及設施必須跟隨指引。」
梁副局長表示,屋宇署已於2009年2月發出有關<<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設施指引>>供有關業內人士參考。惟屋宇署代表亦承認該指引只具參考用途,該署無權強制商業機構切實執行。
此外,香港母乳育嬰協會指政府現有109個育嬰間地點,撇除醫院、健康院及機場之後,在公共地方所設的育嬰間數目實際很少。 而李議員則質疑為何不將一些公眾地方如各區政府綜合大樓及維多利亞公園納入為將增設育嬰間的政府物業名單內。
梁副局長表示,立法指引需時,就如立法設置傷殘人士廁所條例一樣,蘊釀近八年,讓公眾人士慢慢接納,才能夠成功立法。
另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代表亦在會上表示,市場上奶粉商的強勢廣告給予不少母乳餵哺的母親無形壓力,身邊的家人及朋友受廣告的誤導,往往普遍認為奶粉的質量跟母乳相約,甚至是比母乳更有營養,令不少母乳餵哺的媽媽對自己的母乳沒有信心。
育嬰間指引意見收集
各位親愛的會員: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自2007年中推行一連串「爭取立法設置育嬰間」的行動,包括最佳育嬰間選舉、「廁所用餐」系列廣告推出,以及12月1日假中環遮打花園舉行的簽名行動。協會行動己成功地獲特區政府及各政黨的關注,成果如下 :
- 2007年12月12日: 立法會李永達議員動議「立法設置育嬰間」議案,並由周梁淑怡議員及李國麟議員提出修正。動議最後以大比數通過。
- 2008年2月25日: 經李永達議員安排下,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委員獲食物及衞生局高級官員接見,並承諾跟進立法設置育嬰間事宜。
- 2008年3月8日: 食物及衞生局就上述議案報告跟進行動,包括提出在現有及新建的公共設施增加育嬰間的方案、編制育嬰間設計指引、加強公眾對母乳哺育文化的認知和加強推廣母乳餵哺。
- 2008年6月 : 食物及衞生局與建築署、屋宇署及房屋署共同制定<<育嬰間設置指引>>,並向政府內部發布該指引,鼓勵在政府建築物加建育嬰間,並列出理想育嬰間的準則。政府擬增設約40間可供公眾人士使用的新育嬰間,並將貫徹跟隨有關育嬰間設置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