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干擾媽媽哺乳 最高罰鍰三萬
2009/07/28/ - 18:28
#1
『愛在哪餵就在哪餵』
香港都要引入這條例,
『愛在哪餵就在哪餵』
香港都要引入這條例, 要求立法。
媽媽加油爭取吧!
2009/07/24/ - 22:47
#2
最後的 "愛在那餵,就在那餵"
最後的 "愛在那餵,就在那餵" 多麼自在啊!
香港....你幾時能及台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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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員最好說:「不管你在101,故宮,大賣場,愛在哪餵就在哪餵。」
說得實在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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