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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促立例規管奶粉廣告


By admin - Posted on 21 十一月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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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文匯報

當局正就制定嬰幼兒奶粉及幼兒產品的銷售守則諮詢公眾,多個提倡母乳餵哺的團體指出,本港多年來對母乳代用品缺乏規管,2011年奶粉商共投入近16億元於本港市場推廣,有廠商聲稱餵哺奶粉可促進嬰兒腦部發展、令嬰兒長大後有更優異的表現,是誇大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而本港更有80%的4歲小童,仍然飲用奶粉,不符合衛生署的小童應轉飲牛奶的建議。團體促請政府盡快落實相關指引及訂立法例,在母乳代用品包裝寫明餵哺母乳的好處,並嚴格規管母乳代用品的廣告。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連同多個提倡母乳餵哺的團體表示,世界衛生組織早於1981年已頒布《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限制奶粉等母乳代用品的宣傳推廣手法,在澳洲、新加坡等地也有嚴格的執行措施。但本港至今無論是奶粉廣告、銷售手法、商品標籤以至產品品質,多年來在法律上一直處於真空狀態。

年耗16億廣告費 涉誇大誤導
協會主席黎黃佩嫦指出,根據相關調查,2011年奶粉商共投入近16億元於本港市場推廣,相當於本港醫療衛生經常性開支的三分之一,令當局難以利用有限的公共資源抗衡。而部分奶粉商為求宣傳,可能誇大其詞,標榜奶粉中含有各式各樣疑似科學化的成分,聲稱嬰兒食用之後能「促進腦部發展」、「便便變軟」甚至「將來成為博士」等,誤導消費者,令消費者誤以為奶粉中所含的營養遠高於母乳。
母乳抗體營養素遠勝奶粉

黎黃佩嫦指出,母乳中含有300餘種抗體及營養素,但配方奶粉只有數十種,且有可能導致嬰兒敏感、營養過剩、腸道感染及便秘等,她引述世衛建議,認為嬰兒出生頭半年,應以純母乳餵哺,之後才逐漸增添固體食物,嬰兒也應餵哺母乳兩年以上。

八成家長誤信「大仔奶粉」勝牛奶
黎黃佩嫦續指,近年來本港的奶粉廣告針對人群,從父母轉向小童的趨勢,甚至將廣告植入小童的學習資料中,聲稱奶粉可以解決小童偏食等問題。她表示,根據衛生署的調查,本港有近80%的4歲小童,仍在飲用奶粉,而有80%的本港家長更誤以為「大仔奶粉」比牛奶更適合1歲至4歲小童,認為「大仔奶粉」中的營養更有助腦部發展,進而依賴配方奶粉,但其實小童並無必要食用「大仔奶粉」,而衛生署也建議小童,應在1歲之後戒飲奶粉,轉飲全脂牛奶補充營養。

香港天主教母乳育嬰會的幹事陳麗嫦表示,在澳洲,奶粉廣告非常少見,而奶粉包裝上也會清楚寫明餵哺奶粉的不足之處。

[此乃參考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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