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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母乳大使薪火相傳 母乳推廣15載情

By admin - Posted on 01 五月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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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促僱主提供哺乳休息時間及丈夫侍產假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作為全義工運作的慈善團體,凝聚來自不同背景及學歷的熱心哺乳媽媽,共同在港積極推廣母乳育嬰十五載。為使推動母乳育嬰的精神得以薪火相傳,該會藉著15週年誌慶,舉辦一個名為《母乳大使委任式暨義工嘉許典禮》,並邀請一眾具知名度的嘉賓作見證,委任一班新力軍為母乳大使,邀請她們在往後日子繼續將該會的支援及推廣工作滲入社區。

典禮嘉賓包括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高靜芝女士、義務工作發展局主席李澤培太平紳士、衞生署首席醫生(家庭健康服務)蘇佩嫦醫生、該會創會顧問兼中西區區議會副主席陳捷貴太平紳士及該會顧問醫生兼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愛嬰醫院香港協會主席葉麗嫦醫生。

協會的十五年成果獲得外界認同。義務工作發展局主席李澤培太平紳士贊揚義工的貢獻,努力堅持去感染市民,營造母乳餵哺友善環境。衞生署首席醫生(家庭健康服務)蘇佩嫦醫生亦感謝母乳媽媽義工向新手媽媽提供實用母乳資訊及舉辦各類型社區活動,致力促進本港兒童健康。

港母乳育嬰協會創會主席梁戴月琴表示:「我們非常感謝協會顧問兼中西區區議會副主席陳捷貴太平紳士於十五年前義不容辭地借出辦事處,讓我們可以開始推廣母乳的工作,讓多年來志同道合的媽媽一齊在社區內宣揚母乳餵哺。」

該會顧問醫生兼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愛嬰醫院香港協會主席葉麗嫦醫生指出,以餵哺母乳母親幫助其他母親乃成功餵哺母乳十大指引之一。義工媽媽除兼顧家庭,甚至工作外,利用自己時間去幫助他人,實令人敬佩。

另外,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高靜芝女士讚揚協會積極爭取公眾母乳餵哺設施,成果可見一班,不少大型商場已建有設備完善的育嬰室,屋宇署亦訂立一套建立育嬰間的指引,實為協會工作引以為榮。

正值五一勞動節來臨,該會主席黎黃佩嫦代表一眾哺乳媽媽向呼籲僱主及上司能夠積極體諒及了解哺乳員工的需要,於工作安排及行政上盡最為她們提供彈性,容許她們於工作時間享有哺乳 / 擠乳的時間,並為她們提供一個舒適、具私隱的地方哺乳或擠乳,讓她們於產假完結後仍能持續哺乳。

黎太表示: 「我們促請政府立法規定公司必須為哺乳僱員提供兩節、每節三十分鐘的哺乳休息時間,令產後復工不再是餵哺母乳的障礙,使香港會有更多的新生代可以享用媽媽的母乳,無需一而再為奶粉頻撲。」

日本核危機再掀港母嬰恐慌 「奶粉問題無休止」聯合記者會

By admin - Posted on 26 三月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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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011年3月26日──繼國內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本月日本遭受海嘯、地震及核電廠三重夾擊,食水、農作物、奶品等均逃不過核污染危機,全城母嬰再度陷入奶粉荒。眾所周知,奶是初生嬰兒的唯一食物,一旦誤損或誤用了不可靠的母乳代用品,將可能對嬰兒的健康及生長帶來極大的影響,直接威脅他們的生存權及發展權,嬰兒食物安全及貨源的問題絕對不容忽視。

事實上,本港不少母親都十分了解母乳的好處,只是社會整體上欠缺完善的配套,致令本港母嬰在持續授乳的路途上困難重重,促使本港嬰兒過份依賴配方奶,最終要無奈面對近年爆發的種種嬰兒食物安全危機。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愛嬰醫院香港協會主席葉麗嫦醫生指出,「要根本性解決此問題,政府、醫護界、商界、家長,以至每個市民,都必須同心合力減低本港嬰兒對配方奶的依賴,以最安全和可靠的母乳孕育香港的下一代。」

市民對母乳餵哺了解不足,往往對媽媽哺乳投以「奇異眼光」或「色情眼光」,甚至作出驅趕,對推動本港「母乳育嬰」亦成制肘。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女士就表示:「雖然近年不少大型商場均主動設置育嬰間供媽媽哺乳,但卻只是杯水車薪,其實只要政府多作宣傳,令市民大眾普遍對母乳餵哺有所認識,媽媽根本無需要躲在育嬰間餵哺寶寶。」國際母乳會主席余婉玲女士亦強調,良好的醫療政策是建立持續母乳餵哺的重要第一步,包括:讓嬰兒出生後即與母親作肌膚接觸,落實不分隔母嬰措施,及時向母嬰提供充足的哺乳支援,以及拒絕混合餵哺等。

母乳餵哺友善 公立醫院勝私營

By admin - Posted on 30 七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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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團體促建立愛嬰醫院認證 醫院政策礙母乳餵哺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今天公佈一個網上調查指出,公立醫院婦產科部門在執行《成功母乳餵哺十項指引》* (下稱《指引》)上較私營醫院為積極,包括能夠協助母親於生產後半小時內餵哺及提供母嬰同室方便按寶寶需求餵哺 而在公立醫院生產之婦女出院後純母乳餵哺的,比率亦較高。該會促請香港有關方面仿效其他地區如台灣,沿用《指引》去建立「愛嬰醫院認證制」,令有意以母乳餵哺的家庭懂得選擇合適的醫院,協助他們成功踏上母乳餵哺之路。

該《指引》為1989年由世界衛生組織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WHO/UNICEF)共同提出,強調產科服務的特殊角色,以達到保護、促進及支持母乳哺育的目標。至1990年,「因挪千替宣言」 (Innocenti Declaration) 呼籲全世界的產科服務都能符合十大措施。基於「因挪千替宣言」為愛嬰醫院訂立了基準,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世界衛生組織遂於1991年發起愛嬰醫院運動(BFHI)。自1992年起至今全球愛嬰醫院總數已超過 20,000間,惟香港卻現時仍未有合符標準之愛嬰醫院。

而每年八月首星期的國際母乳餵哺週,本年主題便是要紀念「因挪千替宣言」簽署20周年。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於7月上旬進行一個網上調查,收集537名受訪者意見,當中9成受訪者曾於2008-2010年間曾經使用香港醫院產科服務,公立及私營醫院使用者比率分別為68% (364人)及32%(173人),當中近6成受訪者在受訪期間仍在餵哺母乳中。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表示,從調查結果得知,使用公立及私營醫院的婦女當中,於出院後能以純母乳餵哺的比率分別為66%及46%,顯示公立醫院較為「母乳餵哺友善」,包括行政政策及醫護人員所提供之輔導及協助均能有助提高婦女成功母乳餵哺。

黎太稱:「部份醫院為行政方便,設立每3-4小時一節的餵哺時間,深宵時份更不設母親餵哺時間,但喝母乳的嬰兒是要按需要餵哺 (feed-on-demand),故這項措施對人奶嬰兒來說是極不人道,亦迫使媽媽們無奈地讓護士以奶粉餵哺,使嬰兒容易乳頭混淆,減低日後成功全母乳餵哺的機會。」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 (左) 及該會顧問兒科專科藍章翔醫生 (右)

母乳團體促政府立法改善在職母乳媽媽持續哺乳權利

By admin - Posted on 01 五月 2010

籲各大商業機構响應提供上班哺乳休息時間

「母乳最好!」人所皆知,世界衞生組織建議婦女應在嬰兒首6個月以純母乳餵哺,其後加以固體食物配合,餵哺至兩歲或以上。縱使近年本港母乳餵哺比率持續趨升,但持續餵哺比率卻仍然未及國際標準。香港母乳育嬰協會認為持續餵哺比率低乃歸咎於政府並未有跟隨國際勞工組織第183號公約為在職婦女提供合理產假及哺乳休息時間所致,令到不少哺乳媽媽需要在復工前被迫選擇停止母乳餵哺。該會於勞動節正日兼臨近母親節期間舉行記者招待會,要求政府延長產假至14個星期及立法設定丈夫侍產假、 親職假及上班哺乳休息時間,帶頭去推動全港資方支持在職哺乳員工持續母乳餵哺。同時,該會亦將發信予各大商會及大型商業機構,要求簽署約章主動為員工提供上班哺乳休息時間及高度私隱房間作擠奶之用。

據資料顯示,本港持續餵哺母乳達4-6個月之比率一直偏低,08年衞生署數字為12.1%,與初生嬰兒餵哺率相比,下跌了60%之多。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表示,持續母乳餵哺的比率偏低與香港的不完善勞工法制有莫大關係。

她批評政府一方面鼓勵生育之餘,在勞工保障方面卻乏善足陳。有薪產假不足,侍產假、親職假及上班哺乳休息時間亦欠奉,這一切均對持續餵哺母乳造成負面影響,令在職媽媽在母乳餵哺路上徒添壓力,特別是基層媽媽更為保飯碗,最終無奈選擇放棄餵哺。

產假的長短與持續母乳餵哺有所關連
黎太續稱,本港法定有薪產假只有短短10個星期,若是選擇「前四後六」模式的話,即媽媽需要在寶寶仍未足2個月大便需要重新投入工作崗位。據美國南加洲一個研究指出,放取6-12 個星期以下的「產後假」,對比放取更長的「產後假」(即 12星期以上),中途放棄餵哺母乳的機會高出兩倍,少於 6 個星期者更出高四倍,可見產假的長短與持續母乳餵哺時間是有所關連。

香港醫院派奶粉樣本有違世衞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By admin - Posted on 30 十月 2009

母乳團體促政府立例執行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香港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愛嬰醫院香港協會及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今天聯合舉行記者招待會,指近日荃灣港安醫院派錯奶粉事件,致令衞生署勒令該醫院暫停派發奶粉樣本。這事件反映出私營醫院代奶粉商派發奶粉樣品的情況非常猖獗,有違世界衞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於1981年頒佈《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後稱《守則》)* ,乃不恰當使用母乳代用品行為。該兩個母乳團體促政府立例執行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此《守則》的目的是透過提供足夠的資訊以及適當的銷售及分銷手法,保護及推廣母乳餵哺,並確保母乳代用品恰當地獲使用,從而為嬰兒提供安全而且充份的營養。可惜,香港現時並沒有將此守則立法執行,令奶粉商可任意送贈奶粉樣本予本港私營醫院,變相為理想宣傳渠道,營造不利母乳餵哺環境。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愛嬰醫院香港協會葉麗嫦醫生稱,該《守則》全球已有30個國家制定成為法律(見表),而香港則為自律性執行某些條文,近日公營醫院為避免違反《守則》,正進行以投標方式購買嬰兒奶粉,短期內將停止接受奶粉商的送贈奶粉。

葉醫生續稱:「唯有將《守則》立法才有效規管奶粉商經醫院派發奶粉樣本,以及遵守各項守則要點。」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署理主席黎黃佩嫦指出,由於《守則》並未在港立法,以致奶粉商可肆無忌憚地進行五花八門的銷售推廣,包括向準媽媽/初為人母以媽媽會,或BB會的方式推銷其配方奶粉,又或向醫療機構派發免費奶粉樣本及禮品等,部份宣傳刊物更有誤導成份,使不少媽媽們相信奶粉的營養價值與母乳相同,甚至比母乳更為優勝。

黎太指出:「我們要保護母乳,故希望以立法方式去遏止奶粉商的無孔不入的宣傳手法,更希望各私營醫院及私人執業醫生停止代為派發奶粉樣本,從而令更多媽媽能夠為他們的孩子作出最佳的選擇 – 以母乳餵養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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