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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規管奶粉廣告只聞樓梯響

By admin - Posted on 04 二月 2014

摘自明報

奶粉廣告五花八門,衛生署規管奶粉銷售手法的自願指引《香港守則》中,3歲以下的偏食奶粉廣告亦屬規管之列,但指引的諮詢期完成近一年,至今未有落實時間表,有母乳組織期望政府加快腳步。

去年完成諮詢 落實無期
近年偏食奶粉廣告層出不窮,雅培的保兒加營素廣告,則以港童奪各項第一,而身高亦因最矮而排第一,提出「小朋友揀飲擇食,缺乏營養,隨時畀人落後一大截」信息,標榜該奶粉可補充多種必需營養。

惠氏亦先後邀本地歌手唱主題曲宣傳金裝膳兒加,廣告內容指孩子長期偏食體格易受影響,該奶粉則提供「7加7」種營養。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假如某偏食奶粉聲稱是適用於0至36個月大嬰幼兒,它便屬於《香港守則》的指定產品,將有條文規限其生產商及分銷商的銷售及推廣行為。

衛生署表示,《香港守則》的諮詢已於去年2月28日完結,已完成整合及分析所收集的意見,包括《守則》個別條文、推廣母乳餵哺及相關配套設施等,政府稍後會公布諮詢結果及推行守則的細節,以及推廣母乳餵哺的有關措施。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副主席陳寶瓊表示,《香港守則》諮詢期完結後,政府至今「無聲氣」,她認同除了推出守則外,亦需時推行母乳推廣的配套,但亦期望政府能加快腳步,落實時間表。

[此乃參考之作用]

回覆主場新聞博客徐緣:母乳與奶粉不單是替代食品這麼簡單

By admin - Posted on 05 八月 2013

早前主場新聞博客徐緣於其文章李在勳的六嚿腹肌與「I ♥ Mummy」內提到奶粉守則:

奶粉有別於毒品與香煙,只是替代食品,6個月以下奶粉禁買廣告還說得過去,因為可當是鼓勵坐月時的媽媽多試用母乳,但連大仔奶粉廣告亦要禁,則是多管閒事。

母乳與奶粉不單是替代食品這麼簡單。嬰幼兒天生的唯一(初生階段)或重要(學步階段)的營養來源就是母乳。母乳會按孩子年紀、天氣、日夜、環境中的病菌、媽媽的飲食而變化,連一次吸吮中,起初跟後來的母乳成分都稍微不同。而且哺乳不僅為孩子提供營養,還是最佳、最自然的安撫方法,對孩子的心理、認知發展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奶粉是模仿母乳的商品,就像即食麵是模仿一碗和牛黑豚露荀粟米豬骨拉麵,差天共地,但對因某些原因不能享用母乳的孩子還是能救命的。這幾十年的科學研究慢慢發現孩子沒喝母乳的後果,幾代人飲奶粉長大,造成的健康問題繁多,即使在發達國家也明顯見到。因此所有醫學、專業團體都一致建議媽媽以母乳餵哺,並以此作為重要的公共衛生課題。

奶粉不是一個普通的選擇。母乳與奶粉是零和關係。孩子每喝一滴奶粉,就是少喝了一滴母乳。未出院前、回到家中,媽媽往往因自信不足、身邊的人的壓力、哺乳技巧未純熟,出於對寶寶的愛而補奶粉。然而每補一口就減少了寶寶在媽媽乳房的吸吮,結果越補奶粉、媽媽的母乳越少,要追回奶量又要花費大量功夫。有本地的大型研究指出,補奶粉是媽媽放棄哺乳的一大原因。

儘管社會口頭提倡母乳餵哺,但母乳餵哺帶來的利益分散,結果只由政府一小部門和熱心義工推廣。那邊廂奶粉商一年花23億元賣廣告,鋪天蓋地。儘管父母不會盡信奶粉廣告每一個字,但面對疲勞轟炸,對嬰幼兒餵養的觀念免不了被扭曲。孩子一歲後就完全可以自行消化牛奶和其他食品,但為什麼2、3、4、5號奶粉大行其道呢?這些完全是奶粉推廣創造出來的需求。原因是30多年前世衛守則出台,當年市面上的奶粉只到6個月,所以守則順理成章定義奶粉為0-6個月的產品。於是奶粉公司便創出2、3、4、5號,以一式一樣的包裝,變相繼續推銷1號奶粉,還辯稱是模仿母乳的營養成分變化。世界各地的媽媽都未能分辨細仔和大仔奶粉的廣告。此外,有很多家長過分依賴大仔配方奶,減低幼兒對固體食物的食慾,情況令人擔憂。

- 香港6-12個月大嬰兒的平均蛋白質攝取量比世衛建議高1.5至3倍,增加癡肥風險。
- 25%家長誤以為大仔奶粉可取代其他食物,為1歲以上幼兒提供營養需要。
- 超過50%家長誤以為大仔奶粉所含的營養素有助腦部發展,並非其他食品可以提供的。
- 近80% 4歲大小孩還有飲用奶粉。

回應特首梁振英:把握撥亂反正的好機會

By admin - Posted on 13 五月 2013

本會主席回應明報於 2013 年 5 月 9 日《梁振英考慮一刀切禁奶粉廣告》之報導。

對於特首關注禁止奶粉廣告一事,本會實感到欣然及感動。事實上,早於 2010 年 6 月<<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下稱「香港守則」)工作小組成立之前,香港已有很多非牟利團體包括消費者委員會、 香港聯合國兒童基金、本地多間大學及本會不斷爭取立法執行香港守則以規管奶粉宣傳。縱使這已是長久「抗爭」,不少國家亦已在這 30 年間以不同方式採納,我們欣賞梁特首終於聆聽社會各階層聲音,並即將推行香港守則。

禁止奶粉廣告的原因是很簡單 ﹣它一直干擾著嬰幼兒的正常餵養方式,這就是母乳餵哺。 配方奶不是一種產品,它是取替了人類幾千萬年的自然哺乳文化。奶粉商亦承認這種入侵行為,「自願」不向公眾宣傳所有六個月以下之配方奶。可是,六個月的分界線卻是由奶粉商所刻意厘定, 希望令公眾誤解母乳的營養及其他生理價值會在此階段突然流失。奶粉商在政策決定者面前聲稱六 個月以上配方奶僅為補助食物,就如蔬果、零食或其他固體食物一樣在此階段引入。這實在是失實 及顯而易見的錯誤說法。由於配方奶的發明就是用來取締母乳,它應被列為特殊類別。

公眾早已知道廣告是一種具有影響力的媒體。我們雖是自由及資本社會主義的社會,但亦會禁 止任何煙草、醫療服務及藥物相關的宣傳。這是基於有實在的證據證明公眾是會被廣告影響而作出 傷害其益處的行為。縱然現時已有法例管制失實聲明,奶粉商卻多次被消費者委員會及其他專業團 體揭穿其不當說法。我們相信梁特首熟悉現今香港法治環境是難於監管這些廣告內容; 因此,某些 組織人士建議「政府最多只應規管廣告內容不能有誤導成分」實為無知,或許他們是刻意提出香港 守則以外的一個錯誤選擇。

我們明白某些立法會議員為保護其所屬業界之利益而對香港守則作出攻擊,可是我們深信守則 工作小組及衞生署的透切分析才是值得信賴,更獲得多個非牟利團體所支持。

婦女在過去一直被誤導配方奶餵養是跟母乳餵養同樣的好或更優越。回顧過去,每一個人包括 奶粉商也知道這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本會希望政府今次能把握撥亂反正的好機會,不容現況持 續。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
黎黃佩嫦 謹啟

梁振英考慮一刀切禁奶粉廣告

By admin - Posted on 10 五月 2013

摘自明報

政府正就規管嬰兒奶粉廣告諮詢,特首梁振英前晚與建制派議員晚膳,席間透露正考慮全面禁止奶粉商賣廣告,以免廣告誤導家長。惟在席工商界議員表明反對,指香港實行自由經濟,不能有太多限制,認為若有奶粉商廣告誇大失實或誤導家長,可循其他渠道處理。

梁 振英前晚與建制派晚膳時提及多個議題,包括限奶令等。梁振英在席間就應否全面禁止奶粉商賣廣告與議員討論,梁提到世界各地都禁止6個月以下奶粉的廣告,因 嬰兒頭6個月的成長至為重要,但他認為若廣告只賣1、2歲的奶粉,並宣揚該奶粉的功用,易令家長變相認為頭6個月便應食用該牌子的奶粉。

據了解,席間不少議員表明反對。有工商界議員指出,香港是商業社會,不能有太多限制,認為政府最多只應規管廣告內容不能有誤導成分。

議員反對太多限制
梁振英認為,若監管奶粉廣告內容,變相是對廣告審查,故當局研究能否一刀切反對播廣告。但有其他議員指出,若奶粉真的有營養或正面作用,便應向公眾講解。

[此乃參考之作用]

食衛局要求業界自願遵從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By admin - Posted on 17 一月 2013

摘自亞洲電視

「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諮詢期下月底結束,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守則讓市民更了解奶粉廣告銷售內容,要求業界自願遵從,但暫未有立法時間表:

「至於(守則)是否沒有用?基本上我們絕對鼓勵業界去遵守,有企業責任。第二,衛生署也會有適當的巡查等,會一直檢視。當然,如果發現有甚麼違規時,不排除會公布名字。」

[此乃參考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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