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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奶粉廣告失實 當局無規管

By admin - Posted on 21 十一月 2012

摘自東方日報

政府擬循立法及自願守則兩方面加強規管三歲以下嬰幼兒食品及配方奶,醫學團體及立法會議員不滿,現時不少奶粉廣告過分吹噓,對「促進BB腦部發展」等健康聲稱功效成疑,但當局的規管建議未涵蓋面。

民間團體難有資金抗衡
立法會昨舉行聯席會議,討論規管嬰幼兒配方奶及食品的自願性守則,以及立法規管營養標籤,廿多個持不同意見的團體出席。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蘇曜華指出,奶粉廣告愈來愈吹噓及誇張,廣告費以億元計,民間團體難有資金抗衡,只能提醒市民「唔好相信廣告內容,如乳酸菌對某些腸病患者可改善腸胃,但無大型研究顯示可改善嬰幼兒便便嘅問題。」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認為,奶粉商以疑似科學聲稱推廣產品,認為當局應立法規管銷售手法。消費者委員會稱,當局雖監管業界是否遵從守則,但不公開違規公司名稱,守則未必有效。議員郭家麒批評,奶粉廣告令人誤信「食咗奶粉係聰明啲」,政府應正視。他建議,標籤立法的寬限期短至三個月,以盡快保障兒童健康。

食物及衞生局署理局長陳肇始指,立法建議嬰兒配方奶應引入食品法典委員會規定的營養成分組合和營養標籤,訂明能量值和三十三款營養素;「大仔奶」和三歲以下嬰幼兒食品亦要包含規定的營養標籤。倘明年中完成草擬工作,會盡快引入法例,並訂立適當寬限期。自願守則的內容參考世界衞生組織建議,保障嬰幼兒安全,當局不排除公布違規資料。

[此乃參考之作用]

團體促立例規管奶粉廣告

By admin - Posted on 21 十一月 2012

摘自文匯報

當局正就制定嬰幼兒奶粉及幼兒產品的銷售守則諮詢公眾,多個提倡母乳餵哺的團體指出,本港多年來對母乳代用品缺乏規管,2011年奶粉商共投入近16億元於本港市場推廣,有廠商聲稱餵哺奶粉可促進嬰兒腦部發展、令嬰兒長大後有更優異的表現,是誇大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而本港更有80%的4歲小童,仍然飲用奶粉,不符合衛生署的小童應轉飲牛奶的建議。團體促請政府盡快落實相關指引及訂立法例,在母乳代用品包裝寫明餵哺母乳的好處,並嚴格規管母乳代用品的廣告。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連同多個提倡母乳餵哺的團體表示,世界衛生組織早於1981年已頒布《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限制奶粉等母乳代用品的宣傳推廣手法,在澳洲、新加坡等地也有嚴格的執行措施。但本港至今無論是奶粉廣告、銷售手法、商品標籤以至產品品質,多年來在法律上一直處於真空狀態。

年耗16億廣告費 涉誇大誤導
協會主席黎黃佩嫦指出,根據相關調查,2011年奶粉商共投入近16億元於本港市場推廣,相當於本港醫療衛生經常性開支的三分之一,令當局難以利用有限的公共資源抗衡。而部分奶粉商為求宣傳,可能誇大其詞,標榜奶粉中含有各式各樣疑似科學化的成分,聲稱嬰兒食用之後能「促進腦部發展」、「便便變軟」甚至「將來成為博士」等,誤導消費者,令消費者誤以為奶粉中所含的營養遠高於母乳。
母乳抗體營養素遠勝奶粉

黎黃佩嫦指出,母乳中含有300餘種抗體及營養素,但配方奶粉只有數十種,且有可能導致嬰兒敏感、營養過剩、腸道感染及便秘等,她引述世衛建議,認為嬰兒出生頭半年,應以純母乳餵哺,之後才逐漸增添固體食物,嬰兒也應餵哺母乳兩年以上。

八成家長誤信「大仔奶粉」勝牛奶
黎黃佩嫦續指,近年來本港的奶粉廣告針對人群,從父母轉向小童的趨勢,甚至將廣告植入小童的學習資料中,聲稱奶粉可以解決小童偏食等問題。她表示,根據衛生署的調查,本港有近80%的4歲小童,仍在飲用奶粉,而有80%的本港家長更誤以為「大仔奶粉」比牛奶更適合1歲至4歲小童,認為「大仔奶粉」中的營養更有助腦部發展,進而依賴配方奶粉,但其實小童並無必要食用「大仔奶粉」,而衛生署也建議小童,應在1歲之後戒飲奶粉,轉飲全脂牛奶補充營養。

香港天主教母乳育嬰會的幹事陳麗嫦表示,在澳洲,奶粉廣告非常少見,而奶粉包裝上也會清楚寫明餵哺奶粉的不足之處。

[此乃參考之作用]

奶粉廣告洗腦宣傳 4歲兒童仍未斷奶

By admin - Posted on 21 十一月 2012

摘自大公報

香港奶粉廣告費一年高達16億元!不過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卻指出,不少奶粉廣告有誤導成分,在無孔不入的“洗腦式”宣傳下,不單令許多媽媽放棄母乳喂哺使用奶粉,更有4歲大兒童仍天天“飲奶粉”。該會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規管奶粉的銷售和品質,以及推動母乳喂哺。

奶粉商為推廣嬰幼兒奶粉不惜花費重金,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昨表示:“有統計調查顯示,奶粉商於2011年花費近16億元港幣於市場推廣上,今年頭八個月已投放1.2億港元。”

她續謂,16億元已相當於香港醫療衛生經常性開支的三分之一,亦相當於全港學前教育7個月的學券金額總支出。如此無孔不入的“洗腦”廣告,鞏固奶瓶喂哺文化,並孤立有心堅持母乳喂哺的媽媽。

她續說,奶粉廣告經常做出美好的承諾,如可令嬰幼兒“便便變軟”、能“促進腦部發育”、並標榜含有各種疑似科學化的成分。盡管香港消委會、醫院藥劑師學會等專業組織,已多次指出這些健康聲稱誤導公眾,但情況仍未有改善,而且現時的營養資料標簽製度不涵蓋3歲以下的兒童食品,在法律方麵存在漏洞,不僅嬰兒奶粉被視為人奶代替物,更有不少港孩在4歲時還離不開奶粉。

曾在澳洲居住的陳太則表示,在澳洲及很多發達國家,政府都提倡母乳喂哺,公立醫院亦不會派發免費奶粉,更鼓勵幼兒在兩歲左右完全戒奶,改食固體食物,香港政府和醫院應效法這種做法。

愛嬰醫院香港協會主席葉麗嫦指出,由於沒有立法,許多製造商和經營商會忽略守則。為此,母乳育嬰協會向當局提出多項要求,包括推動公私營醫院成立“愛嬰醫院”;立法規管奶粉銷售手法;立法規定公眾場所必須設置哺乳間,以推廣母乳喂哺。

[此乃參考之作用]

團體促立法規管奶粉銷售

By admin - Posted on 21 十一月 2012

摘自星島日報

政府上月底就制訂奶粉銷售守則,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有母乳團體批評奶粉商去年料花費近十六億元,對公眾進行「洗腦式」宣傳,甚至將宣傳對象擴展至小童,製作兒童教材進入學校,是「無孔不入」,促政府盡快通過守則,並立法規管奶粉銷售及品質。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表示,世衛建議未足六個月大的嬰兒應以純母乳餵哺,六個月以後可增添固體食物,並持續餵哺母乳至兩歲,惟奶粉商多項言論誤導公眾,如標榜奶粉成分媲美母乳,可令「便便變軟」、「促進腦部發展」等,吸引父母購買。

據估計,奶粉商去年花費近十六億元於市場推廣。

愛嬰醫院香港協會主席葉麗嫦批評,奶粉商以「洗腦式」方法宣傳,如聘請名人賣廣告、派發免費奶粉樣本,甚至有專人致電跟進情況等。「近年奶粉商製作兒童教材,送入學校,內頁均印有奶粉商的標誌,又製作手機應用程式遊戲,吸引小孩,簡直無孔不入」。

家庭主婦陳太,育有兩名分別四歲及兩歲的兒子,她表示大兒子一歲時,家人建議她以奶粉餵哺,「她們覺得科學昌明,以前用尿布,現在用紙尿片,以前餵人奶,現在餵奶粉」。她其後得知母乳比奶粉更有營養,堅持以母乳餵哺小兒子。

葉麗嫦表示,現時不少外國奶粉,均有守則或法例規管,「馬尼拉的奶粉,沒有任何宣傳文字,只標籤成分,更印有『母乳是最好的』等字眼。外國做到,香港奶粉商沒有藉口」。

她促政府盡快通過守則,並立法規管奶粉銷售,及公布守則違規者名單。

[此乃參考之作用]

媽咪促管奶粉商「洗腦」

By admin - Posted on 21 十一月 2012

摘自東方日報

本港母乳餵哺率偏低,嬰兒以純母乳餵哺四至六個月的比率只有一成半。多個鼓勵母乳餵哺團體昨指,奶粉商大灑金錢賣廣告進行「洗腦式」宣傳,去年用於市場推廣的費用總和達十六億元,損害母乳餵哺文化,促請衞生署盡快通過規管三歲或以下配方奶粉和嬰幼兒食品銷售的自願性守則,並禁止奶粉商賣廣告,長遠立法監管相關食品標籤、銷售和品質。

去年推廣費達16億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表示,有私人市場調查公司數據顯示,奶粉商去年推廣產品花費達十六億元,相當於本港醫療衞生經常性開支三分之一,政府有必要作出監管,「衞生署調查話,八成四歲大嘅小朋友仲食緊奶粉,廣告影響好深遠!」以母乳餵哺四歲及兩歲兒子的呂容娟坦言,逛BB用品展覽向奶粉商留下資料後,對方定期聯絡推銷,差點令她誤信奶粉更勝母乳,幸好有專家提醒。

愛嬰醫院香港協會主席葉麗嫦指出,澳洲、菲律賓等國家均有監管奶粉推廣手法,菲律賓奶粉包裝只印有營養成分資料,盼港府效法。

[此乃參考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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