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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媽咪寶寶-產後復職 母乳哺育率直直落

By admin - Posted on 11 四月 2011

摘自中國時報

好不容易哺餵全母乳成功,卻因回到職場功虧一簣!」初為人母的林小姐懊惱地說。衛生署調查發現,國內職業婦女產後回到職場時間越長,全母乳哺育率愈低,其中約4成原因是寶寶乳頭混淆,也就是使用過「好吸」的奶瓶後,就不願再費力吸吮媽媽的乳頭。

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的調查,國內婦女產後1個月全母乳哺育率約58.5%,但產後6個月卻一路下滑到26.53%,下降比率高達60%,在媽媽部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返回職場工作,至於寶寶的因素,則是因為乳頭混淆。

俗話說「使出吃奶的力氣」,指的就是吸吮母乳相當費力,相較之下,吸吮一般人工奶嘴則輕鬆很多,所以,有些寶寶一旦接觸人工奶嘴後,就會選擇性不吸媽媽的乳房。

兒科醫學會副秘書長、亞東醫院兒科主任葉樹人表示,母乳的分泌須靠寶寶吸吮不斷地刺激,寶寶不吸媽媽的乳頭,泌乳量不但會銳減,還常會造成乳腺阻塞、乳腺炎等問題,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當然,也有部分寶寶吸慣了媽媽的乳頭,就不再接受直接吸吮媽媽乳房以外的方式哺餵。陳小姐就因寶寶「太捧場」,以致於幫忙帶小孩的外婆,每天都須把寶寶抱到她公司兩次,讓她親自餵奶。

葉樹人建議,媽媽若下定決心要哺餵全母乳,產假期間最好不要讓寶寶接觸奶嘴及奶瓶,讓寶寶有機會完全習慣媽媽的乳頭。返回職場後,雖然無法避免餵瓶,仍應盡量挑選外型、觸感及彈性仿媽媽乳頭的奶嘴,而且就算寶寶一開始有乳頭混淆的情況,也要對自己有信心,不要輕言放棄。

[此乃參考之作用]

台灣:母愛偉大!楊恩典堅持餵母乳

By admin - Posted on 26 十一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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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即時新聞】口足畫家楊恩典,最近又生下她的第二個小孩,由於她天生沒有手臂,沒­辦法像一般的媽媽,可以用雙手抱著小孩喝母乳,但她堅持要讓小孩喝母乳長大,因此在她­的先生協助下,小孩都是喝母乳長大的。

台公共場所哺母乳禁干涉

By admin - Posted on 11 十一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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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太陽報

台灣的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婦女在公共場所餵哺母乳,任何人不得阻止、妨礙,違者最高罰款三萬元新台幣(約七千七百港元)。另外,達一定面積的商場等場所,必須設置哺乳室,否則亦受罰。

條例規定,婦女在任何公共場所哺乳都受法律保護,就算身處該處設有哺乳室,任何人不得要求婦女前往哺乳室等特定地點哺乳,若行為涉及禁止、驅離或妨礙哺乳,均會被罰款。如果干擾婦女哺乳者屬公共場所的員工,該場所的負責人亦會被罰。
政府機構大型商場需設哺乳室

此外,包括政府機構、公營事業、鐵路車站、航空站及百貨公司、超級市場,只要達到一定面積,都必須設置哺乳室。提案的立委黃淑英表示,草案通過後,過去母親在公共場所哺乳被趕的憾事不會再發生,母親哺乳的權利獲保障,是婦權進步的象徵。

本港目前並無相關法例,香港母乳育嬰協會顧問畢鄧慧珍表示,本港民間就哺乳權利問題已經討論多年,但當局仍無意將設置哺乳室列入規管,現時只有少數政府部門、商場設有育嬰室,本港在這方面的發展步伐遠較台灣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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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健局:苦差事 家人支持很重要

By admin - Posted on 01 十一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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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國時報

近年來政府不斷放送母乳的重要性,但「母乳對孩子最好」卻意外成為媽媽的緊箍咒,造成不少新手媽媽幾乎都要得了「哺乳憂鬱症」。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提醒,哺乳過程中家人及醫護人員的心理支持很重要,但目前護理人員在媽媽心理支持層面訓練仍不足,將再檢討改進。

國健局長邱淑媞表示,餵母乳是個苦差事,一天要餵上好幾次,連半夜也不例外,媽媽們常累到抱著孩子,邊餵邊打瞌睡。但換個角度思考,即使改餵配方奶,仍不免面臨奶瓶清洗問題,不管用什麼方式照顧其實都十分辛苦,所以母親才如此偉大。

「提倡母乳是希望給媽媽們在選擇哺乳方式前,提供足夠的資訊,因為一旦錯過就無法重來」。邱淑媞說,寶寶食用母乳及配方奶的益處、壞處都要告知,才能讓媽媽們在有充分資訊下做選擇。

「不過,現在醫療院所在哺育母乳上,知識推廣往往多於給媽媽的心理支持,才會造成在遇到困難時不知所措」。邱淑媞說,單單知識、技巧的傳遞,絕不足以構成哺乳成功的關鍵,有時旁人無心一句「你奶水好像不足」、「寶寶真的有吃飽嗎?」,就會無形帶給媽媽罪惡感。挫折感一來,乳汁就更加不足,讓媽媽對餵母乳就更加退縮。

邱淑媞說,針對媽媽的心理支持,未來將提供醫護人員更多的教育訓練,但家人的正向鼓勵也十分重要。新手媽媽有任何哺乳上疑問,可撥打國健局母乳哺育諮詢專線0800-870870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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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母乳協會盼哺育條例速立法

By admin - Posted on 04 十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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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央社

「雖然大家都在看,我還是很驕傲在餵母乳。」台灣母乳協會成員今天前往立法院陳情指出,哺育母乳是養育子女正常的行為,要求立法院盡速完成「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立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5月初審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明定一定面積以上公共場所應設置哺乳室;婦女在公共場所公開哺乳時,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

台灣母乳協會多名成員上午在民進黨立委田秋堇陪同下,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田秋堇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都鼓勵至少 6個月的純母乳哺育。她說,母乳哺育對小孩健康好,不容易生病,也有助降低國家財政負擔。

田秋堇指出,「台北故事館驅趕哺乳媽媽事件」已經5年,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也在5月24日初審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法案雖然沒有爭議,但4個多月過去了,遲遲未能完成二、三讀。她呼籲朝野立委在這個會期完成立法,讓全國媽媽都能自在哺乳。

與會的哺乳媽媽齊聲呼籲立法院能盡快完成修法。哺乳媽媽王盈蓁表示,餵母乳是很正常的事,但每當她在公眾場合哺乳時,大家都會投以異樣眼光;不過她認為,「我還是很驕傲,因為我在餵母乳。」

另1名哺乳媽媽張小姐表示,對許多媽媽而言,要求政府立法讓女性可以在公共場所餵母乳是很基本也卑微的要求。她說,嬰兒有時在外面肚子餓了,媽媽餵母乳卻受到別人指指點點,希望政府能趕快修法,改善這種問題。

延伸閱讀:哺餵母乳 通行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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