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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6月內嬰兒僅一半純母乳餵養 專家籲延長女性產假

By admin - Posted on 21 六月 2010

摘自南京日報

眾所週知,母乳是最好的嬰兒食品,但現在相當多的6月齡嬰兒處在母乳不夠吃的狀態中。根據秦淮區婦幼保健所日前對轄區內的嬰幼兒母乳餵養情況做的調查,該區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餵養率僅有50.1%,造成純母乳餵養率低的最重要因素是工作壓力大,母親上班後奶水分泌減少。

現狀:母乳餵養率不高,純母乳餵養嬰兒發病率低很多

據介紹,不久前,秦淮區對中華門、夫子廟、釣魚臺等6個街道中所有6個月以內的532名嬰兒進行了入戶調查。結果發現,4個月以內嬰兒的純母乳餵養率為62.1%,6個月以內純母乳餵養率為50.1%。

“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餵養率是一個地區嬰幼兒營養、健康狀況的重要參考指標。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在 2002年制定的《嬰幼兒餵養全球戰略》中提出的目標,6個月內嬰兒母乳餵養率應該達到100%。”有多年兒保工作經驗的秦淮區婦幼保健所兒保科科長趙曙光介紹,該區的嬰幼兒母乳餵養情況和全市的整體情況差不多。

毋庸置疑,對小寶寶來說,母乳的營養價值是各類乳品中最高的,母乳易於消化、吸收,並可提供生命最早期的免疫物質,有利於幫助孩子抵抗各種病菌的侵襲。這一點從秦淮區此次調查結果也可以看出:532名受調查孩子中,呼吸道發病率為13%,其中母乳餵養的嬰兒發病率為11%,人工餵養的發病率為26%,相差一倍以上。

餵哺母乳時間 在職媽媽促立法

By admin - Posted on 04 五月 2010

摘自星島日報 記者楊耀登 此乃參考作用

昨日是五一勞動節,有在職媽媽爭取餵哺母乳權益,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建議政府立法,制訂每日不多於一小時的上班哺乳休息時間,讓在職媽媽可以安心餵哺母乳。

據衞生署數字顯示,○五至○八年本地媽媽在首月以母乳餵哺的比率均接近七成,但在○八年,只有一成二在職媽媽會持續餵哺母乳四至六個月。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分析指,持續餵哺母乳比率偏低,是因為法定產假過短,大多數媽媽在生育後六個星期便要上班,忙於應付工作,不能專心照顧孩子和餵哺母乳。

黎黃佩嫦又指,很多辦公室都沒有育嬰室,在職媽媽被逼到廁所採集乳汁,像在廁所做飯般難受,更擔心乳汁受污染。

單親媽媽阿貓在建築材料公司做文職,半年來堅持為兒子餵哺母乳,她指辦公室沒有育嬰室,廁所衞生環境惡劣,她每天都要趁午飯時間到同事的宿舍採集乳汁。她坦言,環境欠佳而且時間倉卒,令她每次採集乳汁時都感到壓力,影響奶量,但她仍堅持餵哺母乳,她說:「孩子的得益是大於我的付出。」另一位在職媽媽潘太表示,要在午飯時間到公司的會議室內採集乳汁。

黎黃佩嫦建議政府立法制訂每日兩次,每次不多於半小時的上班哺乳休息時間,讓在職媽媽安心餵哺母乳,並延長產假至十四個星期,亦要制定丈夫侍產假和親職假。她又表示,稍後會發信至各大商會和商業機構,要求簽署約章,主動為員工提供上班哺乳休息時間和育嬰室。

團體要求增設侍產假

By admin - Posted on 04 五月 2010

摘自蘋果日報 此乃參考作用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列舉亞洲六個地方產後有薪待遇和哺乳安排,除全部有產假外,半數有丈夫侍產假,逾半更有夫婦同享的親職假以照顧初生嬰兒,香港則最差,只有十周有薪產假。協會批評母親在產後短時間便要復工,工作環境未提供措施配合母親擠奶需要,令不少母親因而中止餵哺母乳。團體促請政府延長產假至 14星期,並增設侍產、親職假和每天上班時提供兩節共一小時擠奶的時間。

新加坡有薪產假 16周
亞洲不少國家提供產後有薪假期安排和餵哺母乳措施,均較本港理想。當中以新加坡有薪產假最長達 16周,同時設 3天有薪侍產假予父親,讓他照顧產後妻子和初生嬰兒;並容許父母在產假和侍產假後,增設 6天有薪親職假照顧嬰兒。南韓的父母擁有長達 365天的親職假,並在當地的僱員保險保障下,每月得 400美元(約 3,120港元)津貼,而母親更可於嬰兒 1歲前,每天在上班時享用一小時擠奶時間,方便她們持續餵哺母乳。

根據本港衞生署 08年數字,約有七成三母親在分娩後首月餵哺母乳,在嬰兒 4至 6個月大時勁減至約一成二。堅持以母乳餵哺的阿貓指,公司洗手間 衞生惡劣,她每天花共約半小時到同事休息間擠奶。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說,計劃向大型機構和商會發出指引,為剛分娩母親提供擠奶措施。

團體促政府立法增在職母親持續哺乳權利

By admin - Posted on 04 五月 2010

摘自【on.cc專訊】 此乃參考作用

母乳育嬰協會代表表示,本港只有10周有薪產假,但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女僱員可獲14周產假,並設有親職假及上班哺乳休息時間。衛生署08年數字亦顯示,母親在嬰兒出生首月的哺乳比例為72%,但當嬰兒長大至4至6個月,母親哺乳比例則大幅下降至12%。協會代表指,在職母親受各種規限而放棄餵哺毋乳,促請政府立法延長產假,並增設在職母親持續哺乳的權利。

母乳團體促政府立法改善在職母乳媽媽持續哺乳權利

By admin - Posted on 01 五月 2010

籲各大商業機構响應提供上班哺乳休息時間

「母乳最好!」人所皆知,世界衞生組織建議婦女應在嬰兒首6個月以純母乳餵哺,其後加以固體食物配合,餵哺至兩歲或以上。縱使近年本港母乳餵哺比率持續趨升,但持續餵哺比率卻仍然未及國際標準。香港母乳育嬰協會認為持續餵哺比率低乃歸咎於政府並未有跟隨國際勞工組織第183號公約為在職婦女提供合理產假及哺乳休息時間所致,令到不少哺乳媽媽需要在復工前被迫選擇停止母乳餵哺。該會於勞動節正日兼臨近母親節期間舉行記者招待會,要求政府延長產假至14個星期及立法設定丈夫侍產假、 親職假及上班哺乳休息時間,帶頭去推動全港資方支持在職哺乳員工持續母乳餵哺。同時,該會亦將發信予各大商會及大型商業機構,要求簽署約章主動為員工提供上班哺乳休息時間及高度私隱房間作擠奶之用。

據資料顯示,本港持續餵哺母乳達4-6個月之比率一直偏低,08年衞生署數字為12.1%,與初生嬰兒餵哺率相比,下跌了60%之多。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表示,持續母乳餵哺的比率偏低與香港的不完善勞工法制有莫大關係。

她批評政府一方面鼓勵生育之餘,在勞工保障方面卻乏善足陳。有薪產假不足,侍產假、親職假及上班哺乳休息時間亦欠奉,這一切均對持續餵哺母乳造成負面影響,令在職媽媽在母乳餵哺路上徒添壓力,特別是基層媽媽更為保飯碗,最終無奈選擇放棄餵哺。

產假的長短與持續母乳餵哺有所關連
黎太續稱,本港法定有薪產假只有短短10個星期,若是選擇「前四後六」模式的話,即媽媽需要在寶寶仍未足2個月大便需要重新投入工作崗位。據美國南加洲一個研究指出,放取6-12 個星期以下的「產後假」,對比放取更長的「產後假」(即 12星期以上),中途放棄餵哺母乳的機會高出兩倍,少於 6 個星期者更出高四倍,可見產假的長短與持續母乳餵哺時間是有所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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