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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時哺乳 密州婦女遭罰


By admin - Posted on 22 十月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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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臺

擔任陪審團是美國公民義務,密蘇里州婦人垂克(Laura Trickle)日前參加陪審團時,為哺乳帶著7個月大的兒子一同前往,遭法官以藐視法院罪名,罰款500美元。

垂克因為幫孩子哺乳,從陪審團成員淪為被告,近日成為新聞焦點。

身為新手媽媽的垂克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自己向來奉公守法,不曾犯法,連開車超速的交通罰單都不曾拿過,沒想到卻因為擔任陪審團成員時哺乳而觸法。

垂克表示,7個月大的兒子只喜歡哺乳,從不喝奶瓶,就算預先把母乳準備好,他也不肯用奶瓶喝,況且她身為全職媽媽,平日並沒有請人帶小孩,收到陪審團義務通知,只好帶著兒子一起到法院。

垂克說,法官羅爾丹(Marco Roldan)不准她出席陪審團時哺乳,下令她必須預先備妥母乳請人代餵,或者找人幫忙在法庭外帶孩子,等候休息時間再把孩子交給她哺乳。

垂克由於這兩個方案都無法配合,法官以藐視法庭罪名,判處罰款500美元。垂克表示,將會爭取上訴。

包括堪薩斯州在內的11個州,州法當中均有規定,哺乳婦女可以暫時免除陪審團義務。密蘇里州州法目前則沒有類似的條款。

[此乃參考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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