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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趕哺乳 北市罰故宮、美麗華餐廳員工


By admin - Posted on 21 八月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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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時電子報


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

營造友善哺餵母乳環境,台北市衛生局一到六月份,稽查全台北市公共場所哺集乳室共三百九十三處,結果八家需限期改善,另外到今年七月,驅離或妨礙婦女在公共場所哺乳,遭裁罰的件數則有三件,其中兩件各是去年八月,開罰故宮及故宮員工各六千元;第三件發生在今年七月,美麗華美食街一家餐廳員工,驅趕婦女哺乳,也遭罰六千元。

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林莉茹說,婦女在公共場所哺餵母乳是基本人權,依照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四條規定,「婦女在公共場所哺餵母乳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規定,將可以依公共場所母乳哺餵條例開罰六千到三萬元不等罰款,而到今年七月為止,一共裁罰三件,如果從業場所服務人員有妨礙或禁止哺乳,除非雇主能證明已經對從業人員盡管理及教導責任,否則也將連帶責任,同樣處六千到三萬不等罰款。處長林莉茹說,到今年七月份,裁罰的三件,包括去年八月故宮員工,因為阻礙一名母親哺乳母乳遭裁罰;第二件則是裁罰故宮各六千元;另外第三件則是在今年七月份,美麗華美食街一家HOJA餐廳員工,對正在哺餵母乳的媽媽,指稱很難看,要她到廁所哺餵母乳,北市衛生局查證屬實,也開罰這名餐廳員工六千元罰款。

另外台北市衛生局稽查台北市應該設置哺集乳室的公共場所,一共有三百九十三處,稽查結果,有八間需要限期改善,缺失包括兩件哺乳室沒有明顯區隔、或作為其他用途;六件基本設備沒有符合規定,包括電源設備、緊急求救設備、有蓋垃圾桶等。兩件管理維護沒有符合規定,衛生局已經輔導完成限期改善,如果期限內沒有改善也將開罰。

延伸閱讀:驅趕哺乳媽 故宮人員遭罰

[此乃參考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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