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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特首梁振英:把握撥亂反正的好機會


By admin - Posted on 13 五月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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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主席回應明報於 2013 年 5 月 9 日《梁振英考慮一刀切禁奶粉廣告》之報導。

對於特首關注禁止奶粉廣告一事,本會實感到欣然及感動。事實上,早於 2010 年 6 月<<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下稱「香港守則」)工作小組成立之前,香港已有很多非牟利團體包括消費者委員會、 香港聯合國兒童基金、本地多間大學及本會不斷爭取立法執行香港守則以規管奶粉宣傳。縱使這已是長久「抗爭」,不少國家亦已在這 30 年間以不同方式採納,我們欣賞梁特首終於聆聽社會各階層聲音,並即將推行香港守則。

禁止奶粉廣告的原因是很簡單 ﹣它一直干擾著嬰幼兒的正常餵養方式,這就是母乳餵哺。 配方奶不是一種產品,它是取替了人類幾千萬年的自然哺乳文化。奶粉商亦承認這種入侵行為,「自願」不向公眾宣傳所有六個月以下之配方奶。可是,六個月的分界線卻是由奶粉商所刻意厘定, 希望令公眾誤解母乳的營養及其他生理價值會在此階段突然流失。奶粉商在政策決定者面前聲稱六 個月以上配方奶僅為補助食物,就如蔬果、零食或其他固體食物一樣在此階段引入。這實在是失實 及顯而易見的錯誤說法。由於配方奶的發明就是用來取締母乳,它應被列為特殊類別。

公眾早已知道廣告是一種具有影響力的媒體。我們雖是自由及資本社會主義的社會,但亦會禁 止任何煙草、醫療服務及藥物相關的宣傳。這是基於有實在的證據證明公眾是會被廣告影響而作出 傷害其益處的行為。縱然現時已有法例管制失實聲明,奶粉商卻多次被消費者委員會及其他專業團 體揭穿其不當說法。我們相信梁特首熟悉現今香港法治環境是難於監管這些廣告內容; 因此,某些 組織人士建議「政府最多只應規管廣告內容不能有誤導成分」實為無知,或許他們是刻意提出香港 守則以外的一個錯誤選擇。

我們明白某些立法會議員為保護其所屬業界之利益而對香港守則作出攻擊,可是我們深信守則 工作小組及衞生署的透切分析才是值得信賴,更獲得多個非牟利團體所支持。

婦女在過去一直被誤導配方奶餵養是跟母乳餵養同樣的好或更優越。回顧過去,每一個人包括 奶粉商也知道這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本會希望政府今次能把握撥亂反正的好機會,不容現況持 續。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
黎黃佩嫦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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