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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餵哺友善 公立醫院勝私營


By admin - Posted on 30 七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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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 (左) 及該會顧問兒科專科藍章翔醫生 (右)

母乳團體促建立愛嬰醫院認證 醫院政策礙母乳餵哺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今天公佈一個網上調查指出,公立醫院婦產科部門在執行《成功母乳餵哺十項指引》* (下稱《指引》)上較私營醫院為積極,包括能夠協助母親於生產後半小時內餵哺及提供母嬰同室方便按寶寶需求餵哺 而在公立醫院生產之婦女出院後純母乳餵哺的,比率亦較高。該會促請香港有關方面仿效其他地區如台灣,沿用《指引》去建立「愛嬰醫院認證制」,令有意以母乳餵哺的家庭懂得選擇合適的醫院,協助他們成功踏上母乳餵哺之路。

該《指引》為1989年由世界衛生組織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WHO/UNICEF)共同提出,強調產科服務的特殊角色,以達到保護、促進及支持母乳哺育的目標。至1990年,「因挪千替宣言」 (Innocenti Declaration) 呼籲全世界的產科服務都能符合十大措施。基於「因挪千替宣言」為愛嬰醫院訂立了基準,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世界衛生組織遂於1991年發起愛嬰醫院運動(BFHI)。自1992年起至今全球愛嬰醫院總數已超過 20,000間,惟香港卻現時仍未有合符標準之愛嬰醫院。

而每年八月首星期的國際母乳餵哺週,本年主題便是要紀念「因挪千替宣言」簽署20周年。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於7月上旬進行一個網上調查,收集537名受訪者意見,當中9成受訪者曾於2008-2010年間曾經使用香港醫院產科服務,公立及私營醫院使用者比率分別為68% (364人)及32%(173人),當中近6成受訪者在受訪期間仍在餵哺母乳中。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表示,從調查結果得知,使用公立及私營醫院的婦女當中,於出院後能以純母乳餵哺的比率分別為66%及46%,顯示公立醫院較為「母乳餵哺友善」,包括行政政策及醫護人員所提供之輔導及協助均能有助提高婦女成功母乳餵哺。

黎太稱:「部份醫院為行政方便,設立每3-4小時一節的餵哺時間,深宵時份更不設母親餵哺時間,但喝母乳的嬰兒是要按需要餵哺 (feed-on-demand),故這項措施對人奶嬰兒來說是極不人道,亦迫使媽媽們無奈地讓護士以奶粉餵哺,使嬰兒容易乳頭混淆,減低日後成功全母乳餵哺的機會。」

調查當中,該會從「醫院政策」及「醫護人員操守」兩大方面來剖析醫院「母乳餵哺友善」的傾向,「醫院政策」視乎醫院有否(一) 協助母親於產後半小時內開始餵哺母乳,(二) 實施母嬰同房,即由嬰兒出生開始 准許母親每天與嬰兒24小時同房及(三) 鼓勵母親按嬰兒的需要餵哺母乳 ; 而「醫護人員操守」則視乎他們有否 (四) 讓母親知道母乳育嬰的好處及處理方法,(五) 不提供母乳以外的食物或飲料予初生嬰兒 (醫生指示除外)及(六) 不提供人造乳頭予母乳餵哺的嬰兒 (見表一) 。

延遲哺乳將大大影響餵哺母乳的成功比率
近3成於公立醫院生產的媽媽能夠於產後半小時內開始餵哺母乳,反之私家醫院生產的媽媽當中,只有3%能做到半小時內開始餵哺母乳,超過4成於產後一日方可開始餵哺。

寶寶未能與媽媽共處一室實不利母乳餵哺
另外,有近三分之二的公立醫院生產的媽媽表示大部份時間或全部時間均可與寶寶共處一間病房,相反,私營醫院方面,只有5%的媽媽表示大部份時間或全部時間可以母嬰同房,很少時間或不能與寶寶共處一間病房卻高達 9成。

未能按需求餵哺影響媽媽上奶
有近四分之三的公立醫院生產的媽媽可以按寶寶需要餵哺 惟一半私營醫院生產的媽媽表示不可按,寶寶需要餵哺,當中超過9成表示需要跟隨醫院所規定之時間餵哺,每次餵哺相隔時間普遍為4小時(59%),其次為3小時(23%),部份人表示需先登記及排隊等候。

醫護人員慣性使用奶粉及奶咀
至於醫護人員支持母乳餵哺態度方面,有近8成公立醫院生產的媽媽同意醫護人員曾解釋母乳育嬰的好處及處理方法,反之私家醫院生產的媽媽回答同意的只有一半,更有超過22%受訪者表示「反對」或「強烈反對」。

另外,寶寶於住院期間普遍有曾經食用奶粉之情況,無論公立或私營醫院均有超過8成寶寶於住院期間曾經食用奶粉。值得留意的是,在「沒有自行要求醫護人員給予寶寶食用奶粉」之問題當中,公立醫院及私營醫院分別有40%及54%於沒有先徵得同意下便給予寶寶食用奶粉,可見醫護人員未有小心衡量使用奶粉。使用奶咀方面,公立醫院及私營醫院分別有59%及69%於沒有先徵得同意下便給予寶寶使用奶咀,亦可見醫護人員慣性使用奶咀作為餵食工具。

黎太續稱,雖然公立醫院整體表現優於私營醫院,但有意以純母乳來餵哺的家庭,無論選擇公立或私營,應事先清楚明白醫院政策及向有關醫護人員表明自己母乳餵哺的意向,務求得到合適的協助及安排。

她補充說: 「公立醫院於本年5月開始帶頭停止接受奶粉商的贊助,改為招標購買奶粉,以避協助奶粉商宣傳之嫌,算是朝著合符母嬰醫院標準方向邁進一大步,惟現時香港未有第三方評審及認證機制,未能驗證醫院有否貫徹遵守《指引》推動母嬰親善醫院認證,創造一個讓母乳哺育成為常規的醫療照顧環境,給予每個嬰兒生命最好的開始。」

《成功母乳餵哺十項指引》*
每一所提供產科及初生嬰兒護理服務的設施都應該:

  1. 以書面制訂母乳育嬰政策,並會不時傳達給所有的醫護人員知道。
  2. 提供職員培訓,讓醫護人員學會所需技巧,以執行母乳育嬰政策。
  3. 讓母親知道母乳育嬰的好處及處理方法。
  4. 協助母親於產後半小時內開始餵哺母乳。
  5. 指導母親如何餵哺母乳,即使在母嬰分隔的情況下,仍然維持乳汁分泌。
  6. 除非有醫生的指示,否則不會提供母乳以外的食物或飲料予初生嬰兒。
  7. 實施母嬰同房,即由嬰兒出生開始,准許母親每天與嬰兒 24 小時同房。
  8. 鼓勵母親按嬰兒的需要餵哺母乳。
  9. 不提供人造乳頭予母乳餵哺的嬰兒。
  10. 促進成立母乳餵哺支援小組,並在母親出院時轉介她們到這些小組。

多謝各位曾參與調查的媽媽,沒有妳們的支持,沒有今天的新聞記者發佈會,請留意明天各大傳媒報導,共同爲母乳最好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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