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大紀元 [3]
哺育母乳對嬰兒的健康有相當大的幫助,政府為鼓勵媽媽們哺育母乳,讓媽媽們有安全衛生的環境集哺乳,政府明令規定要設置貼心安全的哺乳空間。新北市廣設哺乳室達265家,以方便婦女哺乳。
衛生局表示,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於99年11月24日公布,明定一定面積以上的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並於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完成設置。
衛生局表示,為號召更多機關團體共同提倡哺育母乳、建構優質哺(集)乳室,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率先以實際行動營造六心級(用心、熱心、貼心、耐心、愛心、關心)的哺(集)乳室,提供婦女完善舒適且注重隱私性的哺育空間,並設置可儲存母乳的冰箱、尿布檯、飲水機、沙發座椅等供使用。
衛生局呼籲,希望市民共同接納及支持哺育母乳,支持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嬰兒應該以純母乳哺育6個月,並可以持續哺乳到2歲或2歲以上。
[此乃參考之作用]